本标准代替GB/T16502-1996《劳动合同制用人形式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与GB/T16502-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对GB/T16502-1996标准名称进行了修改;
---对代码结构和编码方法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艳琦、张爱、柳盛学、戴瑞敏、戴北。
本标准于199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