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利用家电安全性能技术要求 第6部分:电动机-压缩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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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3/ 566.6-2008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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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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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规定了再利用电动机—压缩机的术语和定义、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等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装置所用的,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和三相不超过480V的再利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包括名义制冷量不超过400W的电冰箱用低背压全封闭电动机-压缩机,名义制冷量不超过18000W的房间空气调节器用全封闭电动机-压缩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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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performance of reused household electric appliances Part 6:Motor compressors |
中标分类: |
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0家用电器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20家用品安全 |
发布部门: |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08-10-07 |
实施日期: |
200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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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归口单位: |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管部门: |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起草单位: |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徐建楚、顾航、朱怀球、俞新源、陈金红、章伟富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8-11-08 |
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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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的5.2 和8.1 为强制性条款。
DB33/ 566《再利用家电安全性能技术要求》分为六个部分:
——第1 部分:微型计算机(含显示器、键盘和鼠标);
——第2 部分:电视机;
——第3 部分:洗衣机;
——第4 部分:家用电冰箱(冷柜);
——第5 部分:房间空调器;
——第6 部分:电动机-压缩机。
本部分为DB33/ 566 的第6 部分。
本部分所列的技术内容主要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 通用
要求》、GB 4706.17-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动机—压缩机的特殊要求》、GB/T 9098-1996
《电冰箱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和GB/T 15765-2006《房间空气调节器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
标准设置,同时结合再利用家电的特点制定了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杭州霓虹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兰溪市蓝海压缩机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建楚、顾航、朱怀球、俞新源、陈金红、章伟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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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019 家用电器包装通则
GB/T 4214.1 声学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器具噪声测试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动机-压缩机的特殊要求
GB/T 9098-1996 电冰箱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
GB/T 15765-2006 房间空气调节器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
JB/T 6738 封闭式制冷压缩机用单相异步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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