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卫生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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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9690-2009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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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4.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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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GB 9690-1988《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的原料要求、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三聚氰胺-甲醛树脂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及食品工业用设备、器具等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
本标准与GB 9690-1988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将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卫生标准》;
———增加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原料要求、检验方法、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将甲醛单体的迁移限量由30mg/L 修改为2.5mg/dm2;
———将理化指标中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的限量单位由mg/L修订为mg/dm2;
———增加了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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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Hygienic standard for melamine-formaldehyde products used as food containers and packaging materials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9690-1988;被GB 4806.7-2016代替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3食品卫生 |
ICS分类: |
食品技术>>67.040食品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9-02-24 |
实施日期: |
20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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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1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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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1988-08-10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主管部门: |
卫生部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等 |
起草人: |
彭少杰、顾振华、胡晓丽、赵宇翔、陈蓉芳 |
计划单号: |
20062122-Q-361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9-01 |
标准前页: |
浏览标准前文 || 下载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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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GB9690—1988《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9690—1988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将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卫生标准》;
———增加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原料要求、检验方法、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将甲醛单体的迁移限量由30mg/L 修改为2.5mg/dm2;
———将理化指标中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的限量单位由mg/L 修订为mg/dm2;
———增加了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少杰、顾振华、胡晓丽、赵宇翔、陈蓉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n87—1980、GB9690—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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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009.61 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156 食品用包装材料及其制品的浸泡试验方法通则
GB968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16288 塑料制品的标志(GB/T16288—2008,ISO11469:2000,M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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