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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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5920-2008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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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4.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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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的有关配光性能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M、N和O类汽车及挂车使用的各种类型的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
在本标准中,上述各种信号灯也称为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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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Photometric characteristics of front and rear position lamps end-outline marker lamps and stop lamps for motor vehicles and their trailers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5920-1999;被GB 5920-2019代替 |
中标分类: |
车辆>>车用电子、电气设备与仪表>>T38照明与信号设备 |
ICS分类: |
道路车辆工程>>道路车辆装置>>43.040.20照明、信号和报警设备 |
采标情况: |
NEQ ECE R7 Rev4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12-31 |
实施日期: |
20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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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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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1986-03-05 |
提出单位: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上海汽车灯具研究所 |
起草人: |
费音、章世骏、季银华 |
计划单号: |
20061763-Q-303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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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 R7Rev4《关于机动车(除摩托车外)及其挂车前、后位灯,制动灯和示廓灯认证的统一规定》,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主要差异如下:
———删除了管理条款;
———删除了“制造厂一致性检验的最低要求”附件;
———增加了检验规则。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要求,如:一般要求、配光性能、光色和试验方法,与ECER7Rev4一致。
本标准代替GB5920—1999《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与前版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增加了前版第2章“引用标准”内容,改为本版“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前版第3章“定义”内容,改为本版“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前版5.8.2中采用灯丝灯泡配光性能的检测方法;
———修改了前版6.1中不同型式的判定原则,改为本版第4章“装置的不同型式”;
———修改了前版第6章的检验规则;
———增加了安装在车内的S3类制动灯的检测要求;
———增加了对多个安装位置的灯具的检测要求;
———修改了多个光源的灯具的检测要求;
———增加了两个发光强度级的制动灯的输出光强度衰减时间的检测要求;
———增加了与附加系统共同工作的灯具的检测要求;
———增加了非灯丝灯泡信号灯的检测要求;
———增加了装置安装高度不高于750mm 的配光测量要求。
对于新申请型式检验的灯具,本标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本标准实施前已通过型式检验的灯具,本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汽车灯具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费音、章世骏、季银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5920—1986、GB5920—1994、GB5920—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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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599 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
GB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15766.1 道路机动车辆灯丝灯泡 尺寸、光电性能要求(GB15766.1—2000idtIEC60809:1995)
ECER37 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灯具认证用灯丝灯泡认证的统一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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