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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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16453.1-2008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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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38.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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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453的本部分规定了坡面小型蓄排工程、路旁沟底小型蓄引工程和引洪漫地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的技术要求。
路旁沟底小型蓄引工程包括水窑(旱井)、涝池以及山丘间泉水利用等路旁、沟底小型蓄引工程等类型,适用于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南方局部有干旱、半干旱现象的地区,也可以参照使用。
引洪漫地工程指水土流失地区在暴雨期间引用坡面、道路、沟壑与河流的洪水、淤漫耕地或荒滩的工程,适用于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南方干旱、半干旱的局部地区也可参照使用。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的建设除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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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mprehensive control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 Technique for erosion control of slope land |
替代情况: |
替代GB/T 16453.1-1996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土壤与肥料>>B11土壤、水土保持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080土质、土壤学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1996-06-25 |
实施日期: |
200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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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1996-06-25 |
提出单位: |
水利部 |
归口单位: |
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
主管部门: |
水利部 |
起草单位: |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等 |
起草人: |
段巧甫、刘万铨、范起敬、宁堆虎、佟伟力等 |
计划单号: |
20060535-T-332 |
页数: |
17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2-01 |
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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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645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共分为六个部分:
———GB/T16453.1—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16453.2—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荒地治理技术;
———GB/T16453.3—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
———GB/T16453.4—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T16453.5—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风沙治理技术;
———GB/T16453.6—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崩岗治理技术。
本部分代替GB/T16453.4—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本部分与GB/T16453.4—1996相比,作如下修改:
a)小型蓄排水工程部分,将规划改为设计;
b)将1996年版的5.2.2改为首先处理好基础,并按设计做好防渗;
c)石方衬砌材料改为砖石等材料;
d)蓄水池施工要求改为蓄水池墙体完成后须用水泥沙浆抹面,进行防渗处理;
e)增加一条沉沙池施工。
本部分由水利部提出。
本部分由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松辽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珠江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海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淮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段巧甫、刘万铨、范起敬、宁堆虎、佟伟力、鲁胜力、郭索彦、张长印、赵永军、
陈法扬、余新晓、丛佩娟、常丹东、冯伟、李琦。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6453.4—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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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645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6453.1—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16453.3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
GB50400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技术规范
SL267 雨水集蓄利用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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