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预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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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QX/T 41-2006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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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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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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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气象行业进行室外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的内容、预报的一般方法、预报的步骤和预报结果的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气象部门从事空气质量预报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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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Air quality forecast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被QX/T 41-2022代替 |
中标分类: |
综合>>基础学科>>A47气象学 |
ICS分类: |
数学、自然科学>>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发布部门: |
中国气象局 |
发布日期: |
2006-04-03 |
实施日期: |
200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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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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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国气象局 |
归口单位: |
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 |
主管部门: |
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气象局、中国气象局北京城市气象研究所 |
起草人: |
徐晓峰、陆晨 |
页数: |
0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6-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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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为了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的有关规定,更好地为各级人民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环境质量信息服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中国气象局决定联合开展和共同发布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从2001 年5 月1 日开始,中国气象局要求全国47 个环保重点城市的气象部门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工作。
为更好地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预报,编制本气象行业标准“空气质量预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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