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4793《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目前分为7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61010?1);
---第2部分:电工测量和试验用手持和手操电流传感器的特殊要求(IEC61010-2-032);
---第3部分:实验室用混合和搅拌设备的特殊要求(IEC61010-2-051);
---第4部分:实验室用处理医用材料的蒸压器的特殊要求(IEC61010-2-041);
---第5部分:电工测量和试验用手持探头组件的安全要求(IEC61010-031);
---第6部分:实验室用材料加热设备的特殊要求(IEC61010-2-010);
---第7部分:实验室用离心机的特殊要求(IEC61010-2-020)。
注:上述部分的名称会随IEC 标准名称的变化而改变。
本部分为GB4793的第7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1010-2-020:2006《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2?020部分:实验室用离心机的特殊要求》(英文版)。其技术内容、文本结构以及表达形式与IEC61010-2-020:2006完全等同。为了方便使用,本部分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略去IEC61010-2-020:2006的前言和附录H(资料性附录)定义索引的内容;
---对于IEC61010-2-020:2006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或修改采用作为我国标准的,本部分用我国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有等同或修改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部分中均被直接引用。
本部分是对GB4793.7-200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实验室用离心机的特殊要求》(IEC61010-2-020:1992,IDT)的修订。
本部分必须结合GB4793.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一起使用。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93.1的相应条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写明代替或修改的部分,表明以本部分的条为准;本部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明除要符合GB4793.1的相应条外,还必须符合本部分中增加的条。为了区别GB4793.1中的条,本部分增加的条的编号以101开始,例如3.1.101,本部分增加的附录以AA 开始,例如附录AA、附录BB。
本部分与GB4793.7-2001 比较有较大改动:许多条款在文字上作了修改,标准的结构随着
GB4793.1-2007进行了调整,对一些试验方法做了更详细的阐述:
---运动零部件中的旋转组件的测试方法;
---对飞散零部件或弹射零部件的防护方法;
---防流体危险部分中冷冻和水冷实验室离心机的测试方法;
---密封圈的动态微生物试验方法等。
本部分的附录A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电器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8)归口。
本部分的起草单位: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本部分的主要起草人:柳晓菁、张桂玲、梅恪、郑旭、王麟琨、潘长清、欧阳劲松、方晓时、王建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4793.7-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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