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修改采用ISO10937:2000《显微镜 可换目镜的直径》(英文版)。
本标准与ISO10937:2000的主要技术差异为:
---按我国用语习惯,对第2章的内容进行了适当的编排;
---增加了可换目镜的直径为25.0mm 和34.0mm 两种规格。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光学仪器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广州粤显光学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华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浙江舜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奥卡光学仪器公司、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麦克奥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钰、章慧贤。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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