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电视接收设备图像和声音主观评价方法 |
|
标准编号:GB/T 22123-2008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38.0 元 |
客户评分: |
|
本标准有现货可当天发货一线城市最快隔天可到! |
|
|
|
|
|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电视接收设备的主观评价条件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接收和显示方式(如卫星、地面和有线等)的接收器、接收机和显示器(如阴极射线管、液晶、等离子及各种投影等显示方式)等数字电视设备(包括标准清晰度和高清晰度)的主观评价,
其他类似用途的设备可参照执行。 |
|
|
|
英文名称: |
Methods for picture and audio subjective assessment of digital television receiving equipment |
中标分类: |
通信、广播>>广播、电视设备>>M71录制设备 |
ICS分类: |
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33.160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06-30 |
实施日期: |
2009-01-01
|
首发日期: |
2008-06-30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
归口单位: |
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
起草单位: |
全国音视频标委会测试技术工作组等 |
起草人: |
李剑、王海燕、阮卫泓、吴昕、吴蔚华等 |
计划单号: |
20020196-T-339 |
页数: |
20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1-01 |
|
|
|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厦门华侨电子有限公司、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四研究所、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牡丹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飞利浦消费电子有限公司、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现代视声公司、上海宽带数码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视联数字系统有限公司、江西科创数显技术中心科技公司、上海凤凰光电有限公司、上海广电金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江苏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广电股份平面显示器分公司、北京青鸟华光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永新彩色显象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上海市电子仪表标准计量测试所、广东省电子产品检验所、深圳市数视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康佳集团、四川中视联数字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市数字高清晰度电视产业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江苏新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泰克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电子203计量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剑、王海燕、阮卫泓、吴昕、吴蔚华、陈科、李庆新、王伟、马德彪、宋丹玫、赵燕泥、许福平、滕荣庆、周金忠、汪莉。 |
|
|
前言Ⅰ
引言Ⅱ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主观评价的一般要求2
4.1 环境条件2
4.2 信号源4
4.3 测试素材的选择4
4.4 评价员5
4.5 评价试验阶段5
4.6 结果的表达7
5 评价试验方法与数据处理7
5.1 评价方法7
5.2 双刺激连续质量标度法7
5.3 刺激比较法9
5.4 数据处理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评价结果的筛选11
附录B(规范性附录)双刺激连续损伤标度法评分登记卡12
附录C(规范性附录)刺激比较法评分登记卡13
参考文献14 |
|
|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4857 演播室数字电视编码参数规范
SJ/T11324 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术语
SJ/T11348-2006 数字电视平板显示器测量方法
GY155 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及交换用视频参数值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