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指南27:1983《认证机构对误用其符合性标志采取纠正措施的实施指南》。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进行了如下编辑性的修改:
---本指南统一译为本标准;
---根据上下文的关系,去掉了1.1.1~1.1.5的条号,改为---;
---第9章只有9.1没有后续条款,故删除9.1条号。
本标准由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泰尔认证中心、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电磁兼容认证中心、日电信息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大用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红茹、宋茂恩、石新勇、吴晶、王凌、张宏、贾祥道、李亚方、邓云峰、李华宁、王晓冬、陈志刚、田中领、柳宏、童本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