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虾 苗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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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15101.2-2008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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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9.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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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对虾 苗种的规格、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运输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对虾 苗种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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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Chinese shrimp—Seedings |
替代情况: |
替代GB/T 15101.2-1994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水产、渔业>>B51海水养殖与产品 |
ICS分类: |
农业>>65.150捕捞和水产养殖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04-09 |
实施日期: |
200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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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1994-06-27 |
复审日期: |
2023-12-28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归口单位: |
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水养殖分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农业部 |
起草单位: |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
起草人: |
张岩、陈四清、于东祥、李鲁晶 |
计划单号: |
20063109-T-326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8-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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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5101《中国对虾》分为两个部分:
---GB/T15101.1-2008 中国对虾 亲虾;
---GB/T15101.2-2008 中国对虾 苗种。
本部分为GB/T15101的第2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15101.2-1994《中国对虾养殖 苗种》,主要变化如下:
---原标准名称《中国对虾养殖 苗种》改为《中国对虾 苗种》;
---增加了术语对应的英文;
---删除了弱苗率的定义和要求;
---苗种规格的最低限由0.7cm 修改为0.8cm;
---增加了对苗种来源的要求;
---增加了虾苗计数方法的内容;
---增加了对主要病毒性疾病的检疫要求;
---增加了苗种运输的内容;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涛拉综合症的检疫(见附录A);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RNA 的实验室操作要求(见附录B)。
本部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水养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岩、陈四清、于东祥、李鲁晶。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5101.2-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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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510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5101.1-2008 中国对虾 亲虾
NY5052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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