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主观评价用测试图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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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Y/T 228-2007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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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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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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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主观评价用的测试图像。
本标准适用于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系统和设备的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及客观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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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st materials to be used in subjective assessment for the standard definition television |
中标分类: |
通信、广播>>广播、电视设备>>M70广播、电视设备综合 |
ICS分类: |
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33.160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
发布部门: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7-11-28 |
实施日期: |
200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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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单位: |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中央电视台、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国家广电总局数字电视标准工作组 |
起草人: |
何宗就、陈默、崔建伟、邓向冬、高少君、胡立平、李若霜、刘新、路晓俐、宁金辉、史萍、王珮、王晓萌、张乾、张国森、赵贵华 |
页数: |
27页 |
出版社: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
出版日期: |
2007-12-01 |
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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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数字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的需要,确保评价结果的有效性,提高电视节目图像质量,规范数字电视系统建设,引导设备的研发和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根据理论分析和试验结果编制,在编制过程中主要参考了ITU-R BT.1210-2 Testmaterials to be used in subjective assessment。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中央电视台、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国家广电总局数字电视标准工作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宗就、陈默、崔建伟、邓向冬、高少君、胡立平、李若霜、刘新、路晓俐、宁金辉、史萍、王珮、王晓萌、张乾、张国森、赵贵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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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测试图像 1
4 存储格式与发行载体 15
5 版权与商业限制 15
附录A(资料性附录)测试图像的选用 16
附录B(资料性附录)测试图像的统计特性 18
参考文献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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