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太阳能集热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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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T 362-2007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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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2.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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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太阳能集热器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利用太阳能辐射加热、传热工质为液体的集热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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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Solar Collector |
中标分类: |
>>>>F12;Z04 |
ICS分类: |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160太阳能工程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07-09-10 |
实施日期: |
200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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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
起草单位: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等 |
页数: |
6页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7-12-01 |
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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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充分利用太阳能,节约资源,减少太阳能集热器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引导和促进太阳能集热器的生产和使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太阳能集热器的热性能、保温材料、集热器光污染和太阳能集热器与水接触部分的重金属铅、镉、铬和镍的析出量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北京清华阳光太阳能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华扬太阳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嘉普通太阳能有限公司。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09月1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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