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设备过电压过电流保护导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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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21545-2008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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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31.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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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线路的保护、交换和传输设备的保护、用户终端设备的保护等内容。本标准等同采用IDT ITU-T K.11:1993《过电压和过电流防护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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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Principles of protection against overvoltages and overcurrents |
中标分类: |
通信、广播>>通信设备>>M40电话通信设备 |
ICS分类: |
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33.020电信综合 |
采标情况: |
IDT ITU-T K.11:1993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03-31 |
实施日期: |
200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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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2008-03-31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
归口单位: |
信息产业部(通信) |
主管部门: |
信息产业部(通信)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广州研究院)、广东天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刘裕城、陈健儿、陈少川、田继清、张锦、石莹、付皓 |
计划单号: |
20068488-T-339 |
页数: |
11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
155066·1-31514 |
出版日期: |
2008-10-01 |
标准前页: |
浏览标准前文 || 下载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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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等同采用ITUT K.11:1993《过电压和过电流防护的原则》。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广州研究院)、广东天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裕城、陈健儿、陈少川、田继清、张锦、石莹、付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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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Ⅲ
1 总则1
1.1 危险过电压和过电流的起源1
1.2 保护方法1
1.3 保护器件的类型1
1.4 残余影响2
1.5 危险性的评估3
1.6 关于保护的决策4
2 线路的保护4
2.1 除导线自身以外的保护措施4
2.2 特种电缆5
2.3 保护器件的使用5
2.4 保护器件的安装5
2.5 工作规划5
2.6 建议采用的保护措施5
3 交换和传输设备的保护5
3.1 设备所需的外部保护5
3.2 设备所需的最低电气强度6
3.3 交换状态的影响6
4 用户终端设备的保护6
4.1 暴露程度6
4.2 介电强度6
4.3 保护器的使用6
4.4 公用接地7
4.5 高绝缘技术7
4.6 国家规程7
4.7 维护用户装置的昂贵费用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防护术语定义8
A.1 初级保护8
A.2 二级保护8
A.3 多级保护8
A.4 固有保护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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