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对GB/T1214.1-1996《游标类卡尺 通用技术条件》、GB/T1214.4-1996《游标类卡尺 深度游标卡尺》和JB/T5608-1991《电子数显深度卡尺》3项标准进行整合修订的。
本标准代替GB/T1214.1-1996《游标类卡尺 通用技术条件》、GB/T1214.4-1996《游标类卡尺 深度游标卡尺》。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JB/T5608-1991《电子数显深度卡尺》作废。
本标准与上述3项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带表深度卡尺品种;
---扩展了深度卡尺1)测量范围和形式(GB/T1214.4-1996的第1章、第3章,JB/T5608-1991的第1章、第4章;本标准的第1章、第4章); 1)本标准所称深度卡尺系指游标深度卡尺、带表深度卡尺、数显深度卡尺三者的统称。
---用分度值和分辨力术语代替读数值和分辨率术语(GB/T1214.1-1996的第1章,JB/T5608-1991的第1章;本标准的第1章);
---删除了任意两点间的误差的术语定义及要求(JB/T5608-1991的3.2和5.7);
---重新确定了带测量爪的深度卡尺形式示意图(GB/T1214.4-1996的图2,JB/T5608-1991的4.1Ⅱ型;本标准的图2,图3);
---用标尺标记术语代替尺身刻线和游标刻线等术语,并引入零值误差术语(GB/T1214.1-1996的3.6、3.7;本标准的5.5、5.6、5.7);
---用微视差游标深度卡尺术语代替无视差卡尺和同一平面型卡尺术语(GB/T1214.1-1996的3.6.3;本标准的5.6.1);
---增加了对数显深度卡尺通讯接口的要求(本标准的5.9);
---增加了对数显深度卡尺防护等级的要求(本标准的5.10);
---增加了对数显深度卡尺抗静电能力和电磁干扰能力的要求(本标准的5.11);
---修改了深度卡尺尺身、尺框测量面在同一平面时的平面度要求,并给出相应的检验方法(GB/T1214.4-1996的4.4,JB/T5608-1991的5.5;本标准的5.12、8.9);
---用最大允许误差 术语代替示值误差 术语,对深度卡尺示值指标做出规定(GB/T1214.1-1996的3.9,JB/T5608-1991的5.6;本标准的5.13);
---修改并统一规定了深度卡尺深度测量的最大允许误差要求,给出了最大允许误差的计算公式,以使标准的使用更方便、更具指导性,并按测量范围上限给出了部分计算值(GB/T1214.1-1996的3.9,JB/T5608-1991的5.6;本标准的5.13);
---增加了深度卡尺检验时平衡温度时间的检验条件(本标准的第7章);
---对深度卡尺深度测量的示值检定点,改为提出对示值检测点的数量及其分布规律性的要求,对示值检定点的推荐量块尺寸作为参考资料在资料性附录中给出(GB/T1214.4-1996的5.4、表2,JB/T5608-1991的A7、表A1;本标准的8.10.2、附录C);
---修改了深度卡尺相互作用(即:测量力,测量力变化)的定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并作为参考资料在资料性附录中给出(GB/T1214.4-1996 的5.2,JB/T5608-1991 的A3;本标准的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量具量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成都工具研究所和桂林量具刃具厂。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靖江量具有限公司、上海量具刃具厂、哈尔滨量具刃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成量工具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学仁、赵伟荣、姜志刚、杨东顺、周国明、张伟、于晓霞、李隆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214.1-1996;
---GB/T1214.4-1996;
---GB1215-1975、GB1215-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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