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轮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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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518-2007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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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4.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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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轮胎用术语及其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本标准适用于新的摩托车充气轮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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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Motorcycle tyres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518-1997;被GB 518-2020代替 |
中标分类: |
化工>>橡胶制品及其辅助材料>>G41轮胎 |
ICS分类: |
橡胶和塑料工业>>轮胎>>83.160.10道路车辆轮胎 |
采标情况: |
JIS K6366:1998 NEQ |
发布部门: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
发布日期: |
1965-01-27 |
实施日期: |
200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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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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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1965-01-27 |
归口单位: |
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 |
主管部门: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
起草单位: |
广州第一橡胶厂、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广州橡胶工业制品研究所 |
计划单号: |
20015004-Q-424 |
页数: |
8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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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4.1~4.3、4.4.1、4.5、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日本工业标准JISK6366:1998《摩托车轮胎》(日文版)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518-1997《摩托车轮胎》。
本标准与GB518-1997的主要技术性差异:
---取消了骨架材料为棉或人造丝帘线的斜交轮胎和当半球形压头达到轮辋而所有测定点胎体均未被破坏,并测定值未达到表中规定指标值时两种情况下最小破坏能指标可下调60%的规定(1997年版的4.2.1);
---增加了8PR 轮胎的最小破坏能考核指标(本版的4.2.1);
---修改了高速性能要求(见4.2.3);
---增加了雪泥轮胎标志的要求(本版的第6章);
---取消了抽样和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储存的规定(1997年版的第5章、7.2)。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归口。
本标准委托全国摩托车自行车轮胎轮辋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第一橡胶厂、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广州橡胶工业制品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秋发、李伊华、肖楚华、黄辉文、雷玲、王慧敏。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518-1965、GB518-1974、GB518-1991、GB518-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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