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等同采用IEC60079-4:1975 《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电气设备 第4部分 引燃温度试验方法》第二版(英文和/或法文版),包括其修正案IEC60079?4?Amd1:1995。
本标准等同翻译IEC60079?4:1975。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b)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c)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
d) 删除了第4章的悬置段;
e) 增加了4.2条中表的表号、表名;
f) 增加了4.4.1条和4.4.2条的条标题;
g) 增加了5.1条的条标题;
h) 将5.2条的内容移至5.2.1条。
本标准代替GB/T5332-1985《可燃液体和气体引燃温度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GB/T5332-1985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按照IEC60079?4:1995 《引燃温度试验方法修订单1》将附录A 中石棉材料改为绝热材料;
---在附录A 中,增加了另外一种加热炉(2# 加热炉)的说明和相应的示意图。
本标准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晋、王钢、张网、张欣、孙金香、果春盛、吴彩虹、王婕。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5332-1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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