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跨越和穿越航道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等3项水运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公告
现发布《跨越和穿越航道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拦河闸坝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临河临湖临海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3项水运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分别为JTS 120-1-2018、JTS 120-2-2018和JTS 120-3-2018。
上述3项行业标准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管理和解释。《桥梁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编制规定》(JTS 110-9-2012)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8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