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090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物流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物流建筑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57-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8、6.1.5、9.8.26、11.3.3、11.3.5、15.3.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4月15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物流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物流建筑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57-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8、6.1.5、9.8.26、11.3.3、11.3.5、15.3.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