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07年(第587号)
第587号
现批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95-2007,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3、5.0.4(3)、5.0.5、5.0.7(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