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06年(第440号)
第440号
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67-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8、4.4.1、4.4.2、4.4.3、4.4.6、4.5.2、4.5.3、4.5.5、4.5.6、4.5.7、4.5.8、4.5.9、4.7.4、9.1.6、12.2.4、12.2.6、13.1.4、13.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