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发〔2024〕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广电集团,广电总局无线局、监管中心、卫星直播中心、广科院、规划院、设计院公司,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调频频段数字音频广播应急广播技术规范》《音频定义模型》《网络视听节目视频技术质量要求和主观评价方法》三项标准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为:
GY/T 403-2024《调频频段数字音频广播应急广播技术规范》
GY/T 404-2024《音频定义模型》
GY/T 405-2024《网络视听节目视频技术质量要求和主观评价方法》
上述三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门户网站(http://www.nrta.gov.cn)公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4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