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 国核安发〔2022〕239号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压水堆核动力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进一步规范核燃料后处理厂的核材料衡算工作,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监督管理,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燃料后处理厂核材料衡算》(HAD002/08-2022),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核安全局 2022年11月21日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压水堆核动力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进一步规范核燃料后处理厂的核材料衡算工作,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监督管理,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燃料后处理厂核材料衡算》(HAD002/08-2022),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核安全局 2022年11月21日
出处: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9/202211/t20221124_1006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