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 国核安发〔2021〕277号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燃料装卸和贮存系统设计》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加强核动力厂的核安全监管,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燃料装卸和贮存系统设计》(HAD102/15-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07年制定的《核动力厂燃料装卸和贮存系统设计》(HAD102/15-2007)同时废止。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12月17日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燃料装卸和贮存系统设计》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加强核动力厂的核安全监管,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燃料装卸和贮存系统设计》(HAD102/15-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07年制定的《核动力厂燃料装卸和贮存系统设计》(HAD102/15-2007)同时废止。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