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发〔20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总局直属各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
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划财务司组织,四川省广播电视局主编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系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系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标准编号为GY/T
5212-2021,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门户网站(www.nrta.gov.cn)公开。《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系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
5212-2008)于同日废止。
该项标准的管理、解释和发行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负责。
联系电话:(010)68020046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1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