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科教发〔2020〕57号
文化行业标准《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 第1部分:区域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WH/T 70.1-2020)、《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 第2部分:省、市、县级公共图书馆》(WH/T 70.2-2020)、《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 第3部分:省、市、县级少年儿童图书馆》(WH/T 70.3-2020)、《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业务规范》(WH/T 89-2020)、《汉文古籍文字认同描述规范》(WH/T 90-2020)、《汉文古籍集外字描述规范》(WH/T 91-2020)已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准,现予以公布。上述6项行业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6项原文化行业标准《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 第1部分:省级公共图书馆》(WH/T 70.1-2015)、《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 第2部分:市级公共图书馆》(WH/T 70.2-2015)、《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 第3部分:县级公共图书馆》(WH/T 70.3-2015)、《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 第4部分:省级少年儿童图书馆》(WH/T 70.4-2015)、《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
第5部分:市级少年儿童图书馆》(WH/T 70.5-2015)、《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 第6部分:县级少年儿童图书馆》(WH/T 70.6-2015)于2021年1月1日废止。
特此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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