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通告 新卫通[2017]12号
关于废止龙须酥糖等5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原卫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研究,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废止《龙须酥糖》(DBS65/ 001-2012)等5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见附件),其产品执行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基础标准。 特此通告。 附件:废止的标准名单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7年8月23日
关于废止龙须酥糖等5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原卫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研究,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废止《龙须酥糖》(DBS65/ 001-2012)等5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见附件),其产品执行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基础标准。 特此通告。 附件:废止的标准名单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