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279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87-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3.1、6.4.1、6.4.4、6.5.1、6.10.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200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8月18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87-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3.1、6.4.1、6.4.4、6.5.1、6.10.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200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8月18日
出处:http://www.ccsn.gov.cn/News/ShowInfo.aspx?Guid=7b0addd6-95eb-483c-ad77-0d1382190a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