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前不久召开的自治区煤炭工业工作会议提出,要提高新疆自治区煤炭企业的准入标准,使煤炭这一优势资源得到更大的回报。
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王健说得非常明确:"新建矿井生产规模不得低于60万吨/年,改扩建矿井生产规模不得低于30万吨/年。"
长期以来,新疆自治区的煤炭生产一直以小煤矿为主,最多时小煤矿数量曾经达到了全区煤矿总量的80%以上。小煤矿由于资金不足、技术落后,不但回采率低,浪费大量的宝贵资源,而且容易造成伤亡事故。近年来,国内资金技术实力雄厚的大型煤炭企业入驻新疆,实在让新疆尝到了甜头,也更坚定了自治区在煤炭发展上坚持走大集团、大企业战略的决心。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艾力更·依明巴海:"再多的煤炭资源,如果不保护、不走集约化的路子,最终的发展也是难以为继的。今后我们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资源回采率管理制度,新建和改扩建矿井的回采率必须要达到65%以上,而且还要不断地提高回采率,对回采率达不到要求、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煤矿要坚决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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