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等八个部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印发〈全国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方、各部门和各行业要高度重视物流标准化工作,依据《全国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确定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并根据本地方、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主动将物流标准制修订工作纳入《规划》提出的物流标准体系。
去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根据这个文件精神,为建立统一、科学、完整的物流标准体系,推动我国物流业健康发展,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等八个部委组织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标准化组织和有关部门,经过近两年的时间联合编制了以《物流标准体系表》为中心的物流标准发展规划。《规划》旨在密切物流各相关产业在物流标准化方面的衔接,推动物流业基础性、通用性标准和当前社会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解决物流标准管理分散、标准体系不统一,制修订工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等问题,充分发挥物流各相关部门、行业、技术组织的作用,共同推进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规划》提出了我国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和具体标准项目,建立了由物流通用基础标准、物流技术标准、物流信息标准、物流管理标准和物流服务标准五个部分组成的框架体系。《规划》对今后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可以作为各部门、行业编制物流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主要依据,也是逐步完善物流标准体系、促进物流标准化工作发展的重要依据。《规划》按照物流相关产业的特点,提出了我国物流业发展急需制、修订的302项标准项目,这些标准项目将在2010年之前分阶段实施,逐步完成。2005年—2010年安排物流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时,也将以《规划》为主要依据。
通知还要求,贯彻实施《规划》要注重发挥标准化技术组织的作用。国家标准委委托全国物流标委会和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委会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行业和技术委员会,落实《规划》所列标准项目的制修订工作计划,以及建立相应的协调、合作机制。标准项目的制修订由相关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一技术归口,难以落实对口标委会的,由全国物流标委会和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委会负责技术归口。为了更好地落实《规划》,请各相关部门、地方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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