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司于二OOO年十月十二日以“质技监标函[2000]191号”函批复同意第三届全国紧固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的领导下,在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合作下,本届标委会先后完成了44项、80个国家标准的制修订任务;顺利通过了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清理登记;组织完成了国家标准清理整顿工作;负责归口ISO/TC2国内技术工作,国际标准草案投票率达到100%。本届标委会的工作得到了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和本行业的认可与好评。
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及全国紧固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本届标委会任期五年,应予换届。
标委会委员应由来自生产、使用、经销、科研、教学、监督检验及管理等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和热心标准化工作,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同意标委会章程(附件1),按时交纳会费的技术或管理人员组成。经单位推荐,由标委会秘书处汇总报上级管理部门审议,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聘任并颁发委员证书。
现请你单位按以下要求推荐“全国紧固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四届)”委员。全国紧固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基本条件 ⑴ 从事紧固件专业化生产技术工作(含材料、工艺、工具、模具、设备及环保),并具有一定工作经验; ⑵ 从事紧固件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含专业化生产、用户验收、产品质检中心),并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或特长; ⑶ 从事紧固件专业化生产管理工作,并具有一定工作经历; ⑷ 从事主机产品或工程设计工作,对紧固件的设计使用较熟悉; ⑸ 从事紧固件产品经销(含国内、国际)工作,对紧固件产品、标准及产品质量较熟悉; ⑹ 从事机械零部件的研究(含标准化)工作,对紧固件技术或产品较熟悉;
2. 其他条件 ⑴ 具有中级或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或管理人员; ⑵ 委员应属所在单位的在职职工,并能保证参加标委会的有关活动,履行委员义务; ⑶ 委员所在单位应能按时(每年)交纳会费(每位委员1000元/年);
3. 优先条件 ⑴ 符合上述条件的全国紧固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届)委员(附件3)应优先推荐; ⑵ 参加过紧固件国标制修订工作的同志优先考虑; ⑶ 在名额有限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全国紧固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单位委员和通讯委员(单位)优先考虑。
由于名额有限,为了吸收更多的单位参加标委会活动,现同时征集单位委员和通讯委员,对愿做为单位委员或通讯委员,或推荐参加委员因名额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聘用的单位,可参加单位委员或通讯委员。
单位委员及通讯委员应由单位指派代表参加标委会的活动,并按时交纳会费(单位委员每单位每年2000元,通讯委员每单位每年500元)。
如贵单位推荐标委员会委员人选,请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公章,于2005年6月15日前连同2张2吋彩色照片,按以下联系方式寄给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 全国紧固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电话:(010)88301117/88301013 传真:(010)68366657 E-mail:dingbp@263.net 联系人:丁宝平、李维荣
附件1:全国紧固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修订草案) 附件2: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附件3:全国紧固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第三届)
二00五年五月八日
抄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械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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