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通过学习美国、日本、欧洲、韩国,在学习中逐步找到中国的独特风格和优势,形成自己的标准崛起的路径。
我们认为过渡阶段,可以采取政府企业联合攻关的方式促进各个高科技领域的标准的崛起。中国政府可以采取“开放翘动关系、妥协形成力量,参与培养企业、组织促进发展”的过渡策略:
(一)“开放翘动关系”:政府对技术作初步的选择,获取欧洲或者美国的一家或者两家企业的支持,通过有限的开放,翘动跨国巨头的关系。欧盟的ETSIGSM标准的专利美国摩托罗拉最多;ETSITETRA标准的专利摩托罗拉拥有许多,ETSIWCDMA标准的专利高通公司拥有许多;欧盟善于借助美国技术成就自己的标准。标准不能实行拿来主义,但是技术可以实行拿来主义。拿来技术,必须通过各种方式限制它的影响力。
(二)“妥协形成力量”:既然让别人带着资源加进来;就必须作出妥协;妥协有利于获取资源和更多的投资,促使标准设定和推广的成功,促使标准在竞争中取胜,促进市场规模从潜在规模转变为现实的规模。投入多将会加速技术的发展和成熟,参与厂商多则可以促进竞争和价格下降。
(三)“参与培养企业”:这种标准攻关一定要组织多个国内的主导企业参加,通过设定标准促使他们在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和标准化领域的成长和积累,争取成功一个领域,就培养3~5家具有很强技术能力的跨国企业。日本在许多领域的技术突破都是通过政府组织企业“攻关”的方式赶超美国的。
(四)“组织形成力量”:政府必须保证足够的资源投入和其他方面的支持,要求参加的企业按照政府基金乘以某一比例投入;政府推广本国标准纳入外交、商务系统、大使馆系统的常规工作中去。同时,政府组织可以给中国企业注入成功的信心。产品制造和分销的竞争性质是“你输我赢”,政府如果不组织,产品端的企业很难自动形成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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