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调整及印章制作工作程序》的通知
国标委计划[2005]4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规范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调整和印章制作等管理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调整及印章制作工作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调整及印章制作工作程序
二〇〇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