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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B/T 3077-1999 合金结构钢》标准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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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077-1999《合金结构钢》第 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 2000年9月26日以标函第 171号文批准,自 2001年1
月 1日实施。
1.表1的注2 中“……,只需在所订牌号后加“A”或“B”字标志……”改为“……,只需在
所订牌号后加“A”或“E”字标志……”。
2.表3 中的“HB100/3000”改为“HB10/3000”。
3.表3 中序号19 的20MnMoB 钢的回火加热温度应由“2000℃”改为“200℃”。
4.表7 中第 13项的“超声波探伤”的“取样数量”由“逐根”改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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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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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标准有没有更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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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于《GB/T 3077-1999 合金结构钢》标准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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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标准没有改版,但发了个1号修改单,也算是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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